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、畜牧兽医)厅(局、委):
经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,现将修订后的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》(C 0229-2020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农业农村部办公厅
2020年12月7日
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,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归口。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、中国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、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起草。OID作为唯一标识。